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06-19
一、(一)服务项目:集体和个人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。
(二) 办事程序:提出申请-提供林权证(或有效林权证明)-村委会盖章、村长签字、林业站盖章、站长签字、乡(镇)盖章、领导签字-林业站申报-现场调查设计-会审-办理《采伐作业设计审批表》-核发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。
(三)承诺时限:在有采伐指标的情况下,自收到全部合格材料之日起,二十日内核发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。
(四)申报材料:采伐申请、林权证(有效林权证明)、更新造林协议书或合同书。
(五)收费依据及标准:
收费依据:林发(财)[1989]206号、龙政办发[2003]86号。
收费标准:育林基金按现行木材价格18%收取,其中枯死木减半收取。
二、(一) 服务项目:省内《木材运输证》。
(二)办事程序:申请-核发《木材运输证》。
(三)承诺时限:收到全部合格材料之后当时核发《木材运输证》。
(四)申报材料:木材生产单位证明、木材检疫证、林木采伐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
三、(一)服务项目:《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》
(二)办事程序:提出申请-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-林业站申报-现场调查-填写《木材经营加工审批表》-签定《保证书》-核发《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》
(三)承诺时限:自收到全部合格材料之日起,三日内核发许可证。
(四)申报材料:申请书、法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。
(五)收费依据和标准:
收费依据:黑财综字[1997]58号。
收费标准:每证50.00元。
注:停办。
四、(一)服务项目:集体和个人《林权证》。
(二)办事程序:提出申请-林业站申报-现场调查-办理《林权登记申请表》-核发《林权证》。
(三)承诺时限:自收到全部合格材料之日起,二十日内核发《林权证》。
(四)申报材料:
林权档案:1、林权登记申请表,2、有效林权证明3、林地位置示意图(二份)4、备考表。
(五)收费依据和标准:
收费依据: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计价格[2001]1998号。
收费标准:林权证工本费每证5.00元。
勘测费具体标准:林权登记面积1000公顷以下的,每公顷收费标准为3元,不足100公顷的,按100公顷计收;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(包括1000公顷),3500公顷以下的,每公顷收费标准为2元;林权登记面积在3500公顷以上(包括3500公顷),7000公顷以下的,每公顷收费标准为1.5元;林权登记面积在7000公顷以上(包括7000公顷),每公顷收费标准为1元;林权登记面积在5万公顷以上的,勘测费按5万公顷计收。
五、占用、征收、征用林地审核审批。
六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的经营许可证审批。
七、采集、出售、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。l
八、林木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审批。